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专业初试 分别在下列各地设招生点办理报名手续,并进行专业初试。 南宁市 (本校内): 3 月初至 8 月底(双休日照常值班)。 桂林市 (桂林市三里店会仙路 2 号,广西艺术学校桂林分校 : 3 月初至 8 月底。 柳州、河池、宜州、百色、玉林、贵港、北海、梧州、贺州市及其他市县 : 3 月初至 6 月底(具体时间请注意当地广告,欢迎全区各地考生在双休日直接到南宁市本校内报名、初试,参观校园)。 考生报名时准备 :①考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 3 份;②应届或历届的初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③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4 张;④报名费、考试费共 100 元。 专业初试科目 :①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考:歌唱、朗诵、节奏、自选表演及模仿表演等;②舞蹈表演、杂技表演专业考:开软度、节奏、自选表演及模仿表演等;③声乐专业考:歌唱、朗诵、视唱、听音、节奏等;④器乐专业考:听音、节奏、视唱及演奏等;⑤美术专业:报名时交素描、色彩画各一张( 8 开纸,背面加盖公章,可用信函的方式报名)。 五、专业复试、文化考试及体检 专业初试合格者,由本校招生人员发《复试通知》,考生凭通知到南宁本校参加专业复试及文化考试,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复试时间见《复试通知》,专业复试科目与初试基本相同。 文化考试: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按小学段或初中段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出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报考四年制舞蹈表演专业和六年制杂技表演专业的考生只考小学语文、数学两科。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凡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广西艺术学校考生思想品德考查表》,并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自行进行升学常规体检(包括肝功能化验),然后把思想品德考查表、体检表寄或送我校招生办。 六、录取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考核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在专业分及文化分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专业科目的成绩,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经广西教育厅审批备案,本校根据备案的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敬告考生及家长 请各位考生在报考艺术类中职学校时,认清公办学校,认准校址,欢迎考生和家长直接来我校参观校园或来电咨询,了解清楚后再报考。 八、各艺术门类短期培训信息 我校在进行学历教育的同时,长年开办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有艺术高考音乐、美术考前培训,少儿和成人各艺术门类的短期培训等。 |